時間:2013-03-05 15:05:54 點擊次數:5807
概述:
鍋爐是由鍋和爐組成的,上面的盛水部件為鍋,下面的加熱部分為爐,鍋和爐的一體化設計稱為鍋爐。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所定義的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、電或者其他能源,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,并對外輸出熱能的設備。其范圍規定為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壓蒸汽鍋爐;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.1MPa(表壓),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.1Mw的承壓熱水鍋爐;有機熱載體鍋爐。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》 組成:
1)、外殼部份:
燃氣壁掛爐的外殼主要分為底殼和面殼兩部分。 底殼主要是用于固定燃燒器、膨脹水箱、輪回水泵、燃氣閥、三通閥、主熱交換器、板式熱交換器、電控盒等部件組成,使之成為一個整體,在安裝時作為與墻體連接的固定的支架。而面殼的作用是防風、防塵、裝飾美觀和印貼各種功能標志。
2)、燃氣鍋爐電器控制部份:
燃氣壁掛爐的電器部分是非常重要的,主要是用來控制、輪回水泵、風機、風壓開關、燃氣閥、輪回水流、地暖溫度探測器等裝置的運行。
燃煤蒸汽鍋爐的特點:
1、鍋爐的設計、制造嚴格按照《蒸汽鍋爐安全監察規程》和《工業鍋爐通用技術條件》、《鍋殼鍋爐本體制造技術條件》的要求嚴格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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